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当阳市位于湖北省中部,处于鄂西山地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,是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和重点旅游风景区。1988年10月,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。现辖7个镇、3个办事处,现有国土面积2159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66万亩,总人口48.6万人。当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为湿润区,四季分明,雨热同季,兼有南北过渡的特点。气候温和,日照充足,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50小时,日照百分率为41.8%。无霜期长(年平均为268天),年平均气温为16.4℃,年极端最高气温40.9℃(1966年8月4日),年极端最低气温为-15.6℃(1977年1月30日),气温稳定在10.0℃以上的日数为241天,年均总积温5225.1℃。雨水充沛,宜于农耕,但降雨分布不均。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20天,常年平均降雨量在936–1048毫米之间,降雨多集中于夏季;历史上最多降雨量1544毫米(1983年),最少降雨量539.1毫米(1966年)。